一、哈尔滨独生子女费标准 1.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2.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独生子女家庭特殊待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10元; 2.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具体以当地管辖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