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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没结婚前,我给他30万交了首付款协议是女儿的名字,结婚了以后不回家了,给我断绝关系了一次不来了,这个钱我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4-05-15 08:12: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的关系无法断绝,你满六十周岁后有权要其对你尽赡养义务
  • 如果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
  • 如果您能证明这笔钱是有条件的赠与或借款,可以起诉要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未登记结婚则条件未达成,您有权索回这笔钱。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您的财产权益。
  • 您可以通过起诉或协商的方式处理此事。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起诉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若希望保持关系和谐,可尝试与女儿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可以要回,但需分情况处理。如证明是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可起诉索回;如为借款,同样可起诉要求归还。协商方式则更灵活,可根据双方意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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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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