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可以吗?我去年租了个房子,是和中介签订的合同,最近由于热水器老化坏了,漏水导致楼下被淹了,现在中介公司不处理问题,也不给房东的联系方式,楼下的住户就一直找我,晚上敲我的门。对于一些合同中的条款理解的不是很透彻,想和您请教一下。(三)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履行相应安全义务。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暖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等自身损伤;给同住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中有这样两条条款,对于我上面说的那种情况,我需要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