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公公以前拆迁分的两个房子,弟兄俩一人一套,都是公公名字,因为要用学区我们的房子过户给他哥了,现在他哥要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只写我的名字,怎么过户对我个人的利益最大,(如果以后我和我老公离婚)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可以写两人名,选择共有方式。依据《民法典》,不动产可由多人共有,确保双方权益。如只写你名,离婚时该房可能视为你个人财产,但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要看资金来源等其他因素,为避免纠纷,建议明确约定并咨询专业律师。
-
可写两人名或公证。写两人名时,需明确共有方式。如选择按份共有,则各自持有一定比例;共同共有则双方共同享有权益。进行公证时,需明确房产归属、权益分配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如离婚,这些约定将作为重要依据。
-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写两人名或进行公证。选择时应考虑双方出资情况、未来财产规划等因素。写两人名可明确共同所有权,公证则能进一步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