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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家庭,丈夫婚前育有2女,婚后共同抚育1子。1月份意外宫外孕,是否符合产假标准?1、江苏地区宫外孕不能享受生育政策,属于病理性妇科疾病,是否应该予以病假待遇?2、公司以“计划生育政策外”为由,拒绝产假、病假待遇,是否合法!3、此情况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吗?流产区分第几次怀孕吗?

婚姻家庭
2024-05-14 14: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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