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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权问题

债权债务
2024-05-13 08:58: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界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因此,在判断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及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
  • 债权人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可提供相关证据,如: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事后追认的书面材料;债务用于购买家庭必需品、支付家庭日常开销的凭证;债务用于共同经营项目的合同、发票等。这些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债务用途直接相关,以便法院认定债务性质。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首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需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及共同财产情况,合理分配债务清偿责任,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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