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去处理,一般都是到违法行为所在地或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处理。如果机动车闯红灯,那么需要在接到违法信息通知后,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违法行为地的车辆管理所处理。
如果机动车闯红灯时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在异地的,且已经返回机动车登记地的,那么在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后,也是可以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