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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期满后是否可以起诉申报确权?

公司企业
2024-05-11 11:0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申报债权应当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申报,对管理人出具的认定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权。
  • 具体情况是什么,你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 破产债权申报期满后,一般不可再起诉申报确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若逾期未申报,可能面临债权无法确认的风险,影响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益。
  • 破产债权申报期满不可起诉确权。但可尝试补充申报或向管理人提异议。补充申报需符合法院规定条件,向管理人提异议需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债权确认和权益保障。
  • 破产债权申报期满后,一般不能起诉申报确权。但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尝试通过补充申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等方式处理。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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