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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洪某,男,1974年10月2日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2014年9月23日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洪某与曾某在吉林市丰满区滨河公园内经营茶摊,二人因争地界曾发生过矛盾。2022年6月18日17时许,与洪某同居的女友刘某酒后故意将曾某茶摊上的茶壶摔破,并为此与曾某同居女友方某发生争执。正在曾某茶摊上喝茶的陈某(男,48岁)上前劝阻,刘某认为陈某有意偏袒方某,遂辱骂陈某并与陈某扭打起来。洪某闻讯赶到现场,挥拳连击陈某的胸部和头部,陈某被打后追撵洪某,追出二三步后倒地死亡。洪某逃离现场,后到派出所执勤点打探消息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陈某系在原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吵架时情绪激动、胸部被打、剧烈运动及饮酒等多种因素影响,诱发冠心病发作,管状动脉痉挛致心跳骤停而猝死。

刑事案件
2024-05-10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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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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