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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在谈对象的时候买了个手机,分手以后要回去说不给报警

损害赔偿
2024-05-13 15:16: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对方有权起诉退还大额转账及贵重物品。
  • 恋爱期间送的礼物一般认定为赠与,无权要回。
  • 你好,颂威律所,具体描述一下
  • 在恋爱期间,如果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赠送的礼物,如手机,通常被视为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一旦赠与物转交给受赠人,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人可以不需要退回。因此,通常情况下,恋爱期间购买的礼物,分手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 恋爱期间购买的礼物,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适用这些情况需要双方已经离婚。
  • 如果分手后对方强行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购买的礼物,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解释法律规定和赠与的概念。如果对方仍坚持要求返还,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或报警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尽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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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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