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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公司每月的薪资发放会延后两个月,就是1月正常薪资3月份发,2月薪资4月份发,现在涉及到我去年10月7号开始休产假到今年3月12号一共158天结束产假 公司在产假期间10月、11月是发放的正常薪资,12月、1月、2月、3月、4月发放的是基础底薪,现在生育津贴医保局已经批下来了,但是公司在实际发放的操作中说会扣掉我在产假期间月份的实际应发工资(也就是扣掉10、11、12、1、2、3月12号前),那岂不是把我正常月份工资所得(10月、11月)给扣掉了吗?

劳动纠纷
2024-05-09 1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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