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你好!在香港有一个女儿已结婚出嫁,可以再申请一个儿子到香港照顾吗?

婚姻家庭
2024-05-08 19:10: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以再申请一个儿子到香港照顾父母。依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父母在香港的生活无人照顾,产生不良后果。
  •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是通过申请前往香港定居来照顾父母。具体申请流程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此外,也要考虑其他可能的因素,如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的准备等,来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如果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儿子到香港照顾父母。具体操作如下:首先,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年龄和亲属关系的要求;其次,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身份证明、定居证明、无子女证明等;最后,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如果不满足条件或想探索其他方式,可以考虑通过香港的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或者了解香港的长期探亲签证等政策,以便更好地照顾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