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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是按人头分的公公分到50平方 ,婆婆50平方,老公50平方,媳妇30平方,孙女100平方,但是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公证时候媳妇要到场吗?

征地拆迁
2024-05-09 10:27: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并非法律问题。您可以联系负责拆迁的征收部门确定是否需要到场。
  • 因涉及到媳妇的利益,公证时媳妇需要到场
  • 要按照当地的政策,可能要全部的
  • 公证时媳妇通常需要到场。因为拆迁房分配涉及家庭成员的权益,媳妇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在公证过程中应当参与确认相关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财产为共同财产。若媳妇不到场,可能影响其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在严重情况下,如果媳妇的权益被忽视或侵害,可能会引发家庭纠纷或法律诉讼。
  • 拆迁房公证时,媳妇可以选择亲自到场参与公证,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亲自到场可以确保媳妇直接参与权益确认,保障自身权益。若因故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可靠人士代为办理,但应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个人情况和法律要求,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拆迁房公证需媳妇参与。若媳妇能到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直接参与公证过程,确认并保障自身权益。若不能到场,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确保被委托人可靠且具备代理资格。在公证过程中,应关注拆迁房分配方案、权益确认等关键信息,确保家庭成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异议或纠纷,可及时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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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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