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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在婚内,女方父母购置一套房屋,女方母亲为了申请贷款,挂了女方的姓名,房屋产权是女方母亲姓名和女方的姓名。房款的首付也是女方母亲一人支付。最后还是女方母亲贷款,贷款还款全部都是女方母亲支付。票据都有母亲的信息,房屋是女方的母亲装修在居住。男方和女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和房款。男方和女方2020年10月协议离异,在离婚协议里没有涉及到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因当时都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只提及另一套共同财产房产,协议房屋归女方所有。离异后也没有办理析产。现在,也就是离异三年半后,女方母亲准备把女方的姓名去掉,准备按买卖手续过户到女方母亲名下,房产局要求,需要男方签字,现男方要四分之一钱,才签字过户,麻烦问一下,那套父母出资的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证券投资
2024-05-10 15:28: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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