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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生意失败,欠下朋友们的债务,其中几个朋友希望用父亲的退休工资偿还。如果欠一个人3万,利息1分,从现在的某一天开始每月还800元给他,如何计算利息共应偿还多少、以及何时还清呢?如果我提供的信息不够,请您告诉我,我急于学会计算方法,谢谢!

民事相关
2006-04-27 21:31: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2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12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