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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拘留15天,现在想去马来西亚,可以办理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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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11:0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去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咨询,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 法律分析:在使领馆办理签证。个人游客前往马来西亚需要持有个人护照及马来西亚有效签证,一次进入可停留30天,如果是过境马来西亚前往第三国,可以在吉隆坡两个机场(KLIA和LCCT)办理免费过境签证,过境签证的停留时间是5天。
    如果在马来西亚停留超过5天,则需要办理马来西亚落地签证,费用330马币(人民币约合600多块),在LCCT机场可以办理,在国内办理马来西亚签证只需200元人民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 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具体请询问签证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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