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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交了购房定金,签了房屋认购书,未签合同,陆续交房款至70%,剩余30%房款未交,2013年对方发了通知函,要求7月30日必须交齐剩余房款,否则有权另做他售,2024年去售楼处,查的该房屋已出售,售楼处回复房屋只是预留,并未出售,可补齐剩余房款并缴纳违约金可获得房屋,我表达退回已交房款要求,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除了无法要回定金,还需要缴纳违约金吗,若需缴纳违约金,需要缴纳多少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4-05-06 15:38: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房屋认购书和合同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情况。
  •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 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退房时定金可以退;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只有在卖房人违约时才会退买房定金,或者卖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况。定金是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表示同意购买房屋所交付的一部分款项,如果后期购房合同如约履行,定金可以转为购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你的购买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有没有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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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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