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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办理取保候审以后会不会有案底?

行政纠纷
2024-05-07 20:38: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案底通常指的是个人因犯罪被记录在案的信息,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不会留有案底。只有经过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后,才会留下案底。此外,即使没有被判决,只是被拘留,也会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这些会被记入档案。但这些记录并不等同于案底。
  • 取保候审只是表明这个案件还没完结,将来是否留案底不确定。如果将来确定这个案子被撤销的,就不留有案底,如果将来还是继续追究的,就有案底。
    追问:那我想问一下,如何才能知道这个案子多长时间以后到底是被撤销了还是没被撤销啊?撤销
    解答:你好,只能问你案件的承办人了解情况
  •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刑事判决才会留下案底。
  •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是不会有案底的,仅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犯罪分子会留下案底。《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申请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仅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情况下会留有案底。《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办理取保候审会有案底。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程序,而案底是刑事处罚才有案底,会被记入犯罪信息库中,实现互联互通,被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责任都不算是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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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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