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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有一个交保证金,免费加盟的活动,我交了一个2000元的保证金,说是如果不想加盟,保证金可以退还,现在已经提出不加盟,要求退保证金一年了,现在迟迟不给退,然后信息也不回复

合同纠纷
2024-05-06 14:30:4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签订合同了吗,如何约定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 这种情况应该尽快起诉。起诉之后查封账户信息。
  • 有无相关的合同约定,需要了解具体合同条款。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您好 您的退保证金问题可以帮您解答下
  • 加盟保证金不退的处理办法:
    1、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
    2、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加盟保证金不退时: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加盟保证金不退时: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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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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