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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问一下,喝了酒然后我走了,后面朋友没走,我1点半走了,朋友4点钟给家里的爸妈人打电话说压力大不想活了,叫照顾好孩子,然后跳河死了,这样我有责任吗,我没喝酒的情况下

损害赔偿
2024-05-06 08:53: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一起喝酒有恶性劝酒后发生事故死亡的有可能判决赔偿,自杀不是事故
  • 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强迫劝酒的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
    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
    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强迫劝酒的人。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
    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
    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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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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