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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借条上写着借款14万,每月的利息是1400这样写是否可以?

债权债务
2024-05-07 10:17: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利息怎么写都无关,因为法律只认可不超过4倍LPR的利率。
  • 完全在法定利率范围,可以这样约定。
  • 这个利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 借条利息应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需要注意的是,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条中需要写明借款利息。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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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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