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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妈妈不准女方探望,离婚协议书里每个月支付500的抚养费,男方妈妈说抚养费少了,

婚姻家庭
2024-05-06 16:55: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是你的权利 对方以及家人应该配合唐诗孩子,抚养费少了可以沟通,沟通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增加,但要有充足的利益法院才会支持增加,否则之前签订协议就应当有效。这不能成为对方不给探视孩子的理由
  • 可以起诉的主张合法权益的维护费
  • 你好你的问题是可以处理的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处理!
  • 法律分析:子女抚育费不能因为探视权未实现而拒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的,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协商后女方还是坚持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答:抚养费给付的金额一般会以孩子每月实际花销金额、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水平、经济能力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再予以确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的收入、各个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孩子每月的日常花销均各不相同,上述都会作为确定抚养费金额所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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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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