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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拒绝入香港的要多少天才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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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6:47: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被拒绝入境香港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再次尝试入境。具体来说,一般需要等待60天左右。这是因为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此,如果在申请前往香港的过程中被拒绝,通常需要等待大约60天后才能再次申请。
  • 一般来说是60天左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 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申请解除的
  • 香港和澳门证签注最快需要7天。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香港、澳门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因辖区交通不便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发放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 办理香港逗留签省内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在20日内签发。申请港澳再次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60天左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一般来说是60天左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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