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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刑事案件
2024-05-07 16:39: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强奸的
  • 您好,有可能涉嫌强奸罪!
  • 法律分析: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对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定为强奸罪。14周岁以上,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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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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