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对方一直没有去工商局变更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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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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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不愿意去,可以起诉要求强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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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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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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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若是未变更工商登记,也是不影响取得股东资格的。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不影响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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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手续未工商变更的可以。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不影响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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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未办工商变更登记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经双方协商订立书面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生效。但如为外部转让的,除前述条件外,还应当满足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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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