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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骂我的视频发到网上,违法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5-05 09:01: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在网上传播他人视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权利;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要求中止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人格权。
    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未经当事人允许,擅自将视频上传到网上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构成侵权行为。个人认为,要从分析其行为目的是否正当合理来区分合法和违法。
    其一,依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的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系属合理使用范围,即该行为不构成侵权,即为正当。
    其二,如果您在主观上有恶意侮辱、诽谤之义,以此种形式用来损害公民的名誉。那么,这种行为构成侵权。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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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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