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财产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主要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而间接损失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