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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刘加强”和我母亲“俞巧云”,生有两个女儿。(我是父亲的小女儿) 我父亲“刘加强”于2021年10月13日离世,没有立遗嘱。死后名下的所有的钱被家姐“刘玉花”独自占为己有,而我一分钱没有。 房子的产权是我父亲“刘加强” 因我是单亲,独自带孩子生活在父亲家已经十余年。 我的母亲“俞巧云”在我父亲离世后的第二个月,怂恿她弟弟到我卧室打我,用刀捅我,地板倒满洗衣粉,要摔死我,甚至连电饭煲弄饭,也不给我用。(紫云派出所有出勤记录) 2024年5月4日晚,俞巧云件一个陌生男人到我家里,据说是看房,据说是卖房。 我想请问:像我这样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居住在我父亲家这边,而且家里的水、电、宽带、门锁钥匙等维修等费用全部都是我一个女人支付。而且,我父亲离世,我没有得到一分钱,且这套房子我也有份额。 请问:俞巧云她有没有资格卖这套我父亲的房?请问俞巧云打我,捅我,这样的事实,国家管不管?这样的母亲,配做母亲吗? 我女儿“郑昕宜”高级中学一名高一学生,因为俞巧云的这些所作作为,导致“抑郁和焦虑、惊恐”症,俞巧云现在要卖房子。 各位律师朋友,国家领导人 你们说,俞巧云这样的行为是不是不够格做“母亲”?我也是一个“母亲”,我先生在异地工作,我带孩子居住在父亲家这里15-16年,关于房子,我也有说话的权利吧?我享有房子的份额吧? 那么,针对俞巧云这样的行为,大家帮帮我和我的女儿吧! 感谢为盼!

继承
2024-05-06 1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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