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与邻居有民事纠纷,第一次到派出所没解决好,5月3号派出所打电话让去,我们到那了分局来车把我儿媳妇拉走了,11点半走的到下午6点多儿媳妇打电话让到分局去接她,见面儿媳妇是给她戴上手铐,还让脱光衣服检查身体抽血验尿的一切检查,我们又没犯法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侵犯人权,请您帮帮我们,我们该怎么维权,谢谢。
-
是的,确实过分了。不过,取证比较难。行政诉讼吧。
-
您好,咨询的问题可以在线帮您解答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