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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顶被别人私自占用,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的休息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5-05 08:31: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维权的方式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邻居侵占外墙做内墙是属于相邻权利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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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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