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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行政处罚会有案底吗

行政纠纷
2024-05-04 14:32: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并且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则对未成年人实行行政处罚是可以的,但是要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可以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但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对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来撤销;经审理后如果确有上述情形的,行政处罚可以被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一般没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除以上的条件外,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五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的记录,以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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