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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别人身份证整丢了,现在对方找律师了。告诉我如果这个期间出现一切后果让我承担,还管我要身份证,这个合理吗

损害赔偿
2024-05-04 08:27: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只需承担对方补办的费用就可以。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了没有危险。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了,被别人用来做违法的事,即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将他人身份证件丢失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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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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