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本属同事关系,一起邀约在晚上十二点过去吃烧烤喝酒,当时一共喝了两斤二两白酒外加三瓶啤酒,四个人所喝的酒的数量基本均等,结束后都喝醉了,都无法自行行走,都系另外朋友扶回去的,回去后朋友把唱醉的一女丢在床上,其中还有两名喝醉的男性同床,后女在醉酒的情况下,分别抱住两男狂吻,两男在精神不能分辩的情况下,分别与两男发生性关系,请问律师,这两名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
凡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行为者为强奸。醉酒者对其行为仍应付法律责任。如该女在与俩男发生性关系之后,以俩男强奸为由报案,俩男则有麻烦。如俩男乘该女醉酒无反抗能力时将其奸淫,则应定性为强奸;如男女三人系酒后淫乱,则不构成犯罪。如俩男遇到麻烦被追究刑事责任,愿为之进行辩护,费用协商。
我 是:黄志宏律师
执业证号:22222002112038
所属律所: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
个人简介: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四川省法学会会员,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四川叙永县法院任法官22年,其中担任副院长12年。曾先后主管过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审判及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相当的法律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诉讼业务和仲裁业务,擅长合同、公司、劳动、房地产、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财产、侵权赔偿、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继承、保险、国家赔偿、担保、企业改制破产、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等法律事务。在司法实践中率先成功探索出竞价分配财产制度,该范例曾被国内数家大型报刊登载。2002年通过首届司法统考,2003年4月调叙永县政法委担任副书记,同时注册为泸州市公职律师。2004年4月提前退休到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黄志宏律师把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力求使每一位客户享受到勤勉尽责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其为人诚信、耿直、公道、随和,与之合作可使我成为您信赖的朋友。
联系电话:028-85250119 13558732316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