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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女方出轨可以索取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4-05-03 23:55: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女方出轨可以索取赔偿吗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不能主张赔偿。
  • 没结婚证对方出轨不能起诉。未领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能起诉要求离婚,只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另外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而不能以对方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轨为由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男方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的,并不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不需要赔偿。除非女方不仅婚内出轨,而且还与他人重婚、或者同居,那么男方可以基于女方的过错行为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没结婚出轨了可以自行协商,但是如果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出轨者的责任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了的,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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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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