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住房是唯一的,且是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但是,如果房屋面积、价值等明显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那么根据同一规定的第五条,人民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对超出部分予以执行,也就是说可能会被拍卖。
追问:抵押房还要补房价,卖不出怎么办?
解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财产的相关规定。
与债权人进行沟通,探讨可能的还款方式或延期还款协议。
尝试协商部分还款或制定灵活的还款计划,以减轻即时还款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