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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偷很多次陌生人的私密东西能成罪名吗?

刑事案件
2024-05-02 23:09: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你好,偷盗指的是隐秘盗取的行为,误拿别人东西不算偷盗,但当发现是别人的东西的时候还持续占为己有乃至拒不偿还的话,就有可能构成侵吞。如果构成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有盗窃财物行为,但是不认定为犯罪的情形有: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全部退赃、退赔的;主动投案自首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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