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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法联系小孩。对方不接电话

婚姻家庭
2024-05-07 13:44:1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这个费用是比较低的,而诉讼离婚就是要去法院进行离婚,至于诉讼费多少,就要看您有无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需要对方同意,起诉离婚就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时,让法院判决离婚而提起的。

    至于能不能离婚,能不能争到孩子抚养权,主要是看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拒绝给您探望权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起诉维护您的探望权利。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询来访,我会详细分析您的问题,为您争取最大权益。
  • 离婚后,双方可能对孩子抚养和探视的相关责任权利产生纠纷。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分配存在分歧,可能导致一方决定不让另一方与孩子联系。
  • 你好,你想解决什么法律问题呀,具体描述进一步给出方案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离婚后也是有探视权的。
  • 起诉他就可以了,他是再剥夺你的探视权
  • 您好 您这边先和对方协商的呢
  • 你有探视权,可以要求见孩子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处理的

  •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对方不让联系孩子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
    第一,双方可以通过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为媒介,进行协商;
    第二,协商不成的,拥有探望权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和孩子通电话,具体应由父母先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这是违法的。可以起诉抚养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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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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