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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的双方以女方名字买房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男方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撬锁开门入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5-05 15:24: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经济纠纷,可以请律师帮助。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你好,搜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 未婚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分手后处理标准具体如下:
    1、未婚买房只写女方名字,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分手后男方无权分割;
    2、如果有证据证明恋爱期间所购房产虽登记在女友名下,但是为结婚做准备,不属于赠予女友,则可以主张分割,具体的比例需要参考双方出资比例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
    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后分手是否能要回
    1、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2、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二人未结婚买房时协商一致能写双方的名字,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两个人的名字。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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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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