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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不住院身体医院报销吧

劳动纠纷
2024-05-05 15:24: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法律分析:贫困户住院所有的住院检查费都可以报销的,国家有规定。政府针对贫困户确实有很多照顾政策,但不是贫困户所有开销,政府全部买单。在住院检查时交的检查费都能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包括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
    一、一般情况下,贫困户家庭在县内住院报销比例都达到了90%。因为近年有健康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户家庭,对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实行财政全额补贴。
    二、但如果是医疗报销,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贫困户住院不是全报销,一般只能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二十三条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项目,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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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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