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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带着他的同事一起吃饭喝酒,我们都不认识这个人。中途他的朋友说有人接他提上离开了,但是在他等车的时候被车撞到地面,当场没了,喝酒期间我们没有劝酒。我们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4-05-03 09:31: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导致死亡的原因,是因他人交通事故死亡,饮酒与他人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
  • 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有几种情况需承担法律责任: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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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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