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人合伙,其他三人是以前合伙的,有合伙协议,我是后来加入的,没有签协议,但现在法人是我,且是个人独资企业,我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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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股东的权利,1、股东身份权,2、参与重大决策权,3、监督和管理权,4、分红权等一系列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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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协议签订的情况进行确定,建议变更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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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变更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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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权利;
2、对合伙事务的决策有参与权利;
3、经营监督权;
合伙协议载明的其他权利。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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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