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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找图片自己定制东西算侵权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5-04 11:19: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从网上找到的图片是受版权保护的,即图片的原作者或版权持有者拥有该图片的独占权利,那么未经许可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定制可能构成侵权。
  • 你好,这个情况如果未经授权的话可能侵犯著作权。。
  • 你好这个是遇到什么疑问呢的
  • 您好 是需要看具体的内容的
  • 如果行为人以取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对于他人所拥有的具有独创性的图片作品进行简单的调整之后自己使用的,可判定为图片侵权行为。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且具有牟利的目的的,就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以下行为的认定构成图片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布图片;
    2、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抄袭他人创作的图片;
    6、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支付报酬而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现在互联网可以说是十分方便,有的图片在互联网上很是火热,比如表情包之类的,一些商家为了博人眼球,使用这些“网红”图片作为包装,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是侵权呢这种情况是侵权的,但是实践中权利人可能并不知晓自己被侵权,所以很少有类似的案件。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使用来自网络的图片怎么判断是否侵权呢:
    1、直接使用搜索引擎抓取的图片而没有著名来源或者作者。
    2、转发作者明确说明禁止转载的图片。
    3、未经原作者同意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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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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