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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方性格原因,无法给予夫妻该有的陪伴,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24-05-06 09:29: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你的权利,符合条件及时对方不同意,通过起诉法院也可以判离。
  • 可以起诉维权的主张合法权益的维护费
  • 可以起诉离婚的,不需要同意
  • 您好,这边需要详细了解
  • 男方提出离婚不需要对女方进行赔偿。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女方造成精神损害,提出离婚的男方无需因为自己提出离婚的行为而赔偿女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婚姻自由体现在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离婚不需要赔偿;如果是一方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比如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女方可以要求可以要求男方赔偿自己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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