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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愿给我转账 现在让我还钱

债权债务
2024-05-01 05:31: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男方自愿给女方钱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是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分析:要区别转账的性质,如果是赠予性质,就不可追回,一些特殊含义的例如“520”、“1314”等转账行为,一般认为是表示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在恋爱期间,一方以借款为由的转账行为,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对方明确表示借款的聊天记录。借条、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对方拒不返还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可见,在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要回借款的。
  • 男方自愿给女方钱,是否能要回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男方自愿给女方的钱,属于赠与行为的,钱就要不回来;给钱的行为被认定借款的,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进行还款,女方不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女方尽快还钱。
    当钱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时,男方想将钱要回来的,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当赠与行为出现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行为,当赠与行为被撤销的,男方就可以将钱要回来,不存在法定情形的,就无法撤销赠与行为,给出去的钱就无法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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