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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晚上遭开门杀 我和孩子面部都擦伤了,孩子目前都去上课, 当时脑CT检查没事,第二天耳朵仍然不适,又检查耳朵,医生讲耳膜穿孔 请问这样情况,可以问对方要营养费之类的吗?

损害赔偿
2024-05-05 18:23: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及发票等计算。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可以。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依法对对方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您好,可以有营养费赔偿的,但需要医院专门开具证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即使你没有住院,只要你能够提供相应费用的证据就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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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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