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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他人已公开照片构成侵权吗

损害赔偿
2024-04-30 22:07: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用于什么使用的是否这个是用于什么使用呢?是否适用于盈利?

  • 转载别人的图片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中不可避免地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并注明出处的,不算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等。
  • 转载他人的图片作品注明出处是否侵权的确定方式: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中不可避免地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并注明出处的,不算侵权。但如果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而擅自使用他人图片的,则属于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转载摄影侵权是否侵权要看情况。如果是为了合理目的,例如个人学习、欣赏、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不算侵权;如果是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进行牟利的,算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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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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