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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第一次开庭判决不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5-14 12:05:3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第一次判不离。那么你要等一年以后再起诉,或者是有其他可以离婚的一些证据,比如说家暴等等。
  • 六个月之后在起诉,判离的概率会比较大
  • 六个月以后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 你好 请问下具体i情况如何的
  • 那要等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
  • 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的
  • 你好,可以委托代理包离婚
  • 您好离婚问题可以帮你解决
  • 第一次起诉离婚,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且无和好可能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一般是不会准予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民法典》规定离婚开庭第一次不判离婚,第二次若是不能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去法院第一次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审判过程中夫妻没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或者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夫妻和好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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