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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追逐另一方受伤 谁的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4-30 15:53: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孩子受伤由于他人追逐造成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双方协商进行赔偿事宜。
    孩子在幼儿园、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孩子追逐摔倒受伤责任区分要根据是否有监护人,在何时、何地发生,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义务,是否有侵权责任人等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一、孩子追逐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1、孩子追逐摔倒受伤责任划分,视情况而定:
    (1)孩子追逐摔倒受伤责任一般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以要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2)在公共场所摔倒,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监护人也有过错,所以要进行过错相抵,最终确定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受伤营养费怎么算
    计算营养费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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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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