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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撤案告知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5-03 10:12:5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 你好, 对撤案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 具体是什么内容不符呢可以向售一直寄具体是什么内容不符呢?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 您好,公安撤诉可以转刑事自诉
  • 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
  •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
  • 您好 先了解下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报案后如何撤案由公安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法律分析: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您好: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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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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