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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男方不把户口本和结婚证给我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5-04 15:38:25
共有3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可以不用这些材料。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了精确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欢迎您电询!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这个费用是比较低的,而诉讼离婚就是要去法院进行离婚,至于诉讼费多少,就要看您有无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需要对方同意,起诉离婚就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时,让法院判决离婚而提起的。

    至于能不能离婚,能不能争到孩子抚养权,主要是看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可以起诉离婚
  •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命令男方提供这些文件。法院有权下令要求男方交出户口本和结婚证。
  • 你好,可以去婚姻登记处打印婚姻档案去办理离婚 这是可以处理的 可以按照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可以起诉解决离婚.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结婚证没有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开一个结婚登记证明。
  • 起诉离婚时自己手中没有户口本和结婚证,是不影响的,因为起诉只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信息证明。
  • 您好,您这个属于无法协议离婚,那就直接起诉男方走诉讼离婚就好,由法院来判令离婚。
  • 答,我想离婚,男方不把户口本和结婚证给你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
  • 我想离婚,男方不把户口本和结婚证给我,可以说丢了,补办一个
  • 你好可以提起诉离婚 要看实际情况来定是否一次判离
  • 直接起诉法院离婚,拿判决书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诉求问题,这边尽快给您联系您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把资料拍好照片,保存好
  • 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
  • 您好,可以尝试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证明
  • 起诉离婚,把你身份证拿来,我们帮你搞定
  • 一方不愿意的情况下 可以起诉离婚
  • 你这个可以起诉对方两次之后必离
  • 你好,这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呢
  • 你好你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离婚。
  • 您好您这边可以是可以起诉的
  • 你好,离婚问题可以帮你处理
  • 你的问题很常见,具体沟通下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你好,您可以起诉离婚的。
  • 您 好,可以申请起诉离婚
  • 你好的,可以去调去的等等
  • 你好,这边可以帮到你的
  • 您好,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 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的
  • 你好可以处理可以处理
  • 方便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 离婚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结婚证或结婚证明的,一般不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如果确认不了,那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遗失,然后户籍管理部门给你补办。
    然后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当事人要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方式解决对方不给户口本的问题。协商不成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如果确认不了,那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遗失,然后户籍管理部门给你补办。
    然后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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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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